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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yz 發表於 14-4-28 02:00
報告大大...我要住好的...還可以免人頭費的飯店(當然我是訂2個人頭住宿的房間)...
請大大解惑....感謝阿 ...
我再把我們發生的事再說明一次:
1. 被收人頭費的是我同行的朋友,不是我本人
(他的英文不好,大小事都是我在處理).
2. 在 向Agoda訂房前,已經先向酒店詢問是不是 lady friendly .
該酒店回信是說要訂兩個人頭的房間.就沒有 extra charge.
3. 我們總共住了四晚,每晚每個人都有帶1到兩個妹回去 ST or LT
每晚帶妹回去遇到的狀況都不同.
第一第二晚 自由進去,沒人理我們
第三晚 有警衛,留妹的證件
第四晚 有警衛有登記有留證件
4. 出問題的是第四晚,我已經先回房睡了
朋友有去抓了一個ST (前一個妹已走,半夜再去找一個)
到第二天要退房時跟我說
帶第二個妹回來時
門房要他簽個單據,說要收一千泰銖過路費
否則妹妹不讓進
( 這樣的關頭,朋友只有簽字了,這是唯一的敗筆 )
5. 當我在退房時,跟經理陳述(沒有任何高聲吵罵 )
只是要他解釋,為甚麼E-mail告知的與入住的實際狀況不同
該經理直接說,不付錢,他保證我走不出去 .
他有門房警衛可以對付我
6. 我付錢,跟 Agoda投訴
7. Agoda第一時間很驚訝有所謂的過路費.並且保證會解決
8. Agoda最後也無法處理, 只把酒店的回信回覆給我
至於那位恐嚇的經理,他們也無法處理
9. 跟Agoda訂房需要額外另附手續費
基本上也沒甚麼保障,而且我打負評的意見表
Agoda應該蓋掉了吧,
只回了我個E-mail 審議中
然後就沒有下文了
10 你們自己看這家酒店的回覆
過路費的收取是臨時決定的
然後講不過你,就出言恐嚇你
這樣的酒店,能不能住, 自己決定吧
11. 我們每天的行程都是中午出門
日按,正規按, Agogo 然後才回酒店
我們兩個因為都不太喝酒 ( 幾乎都喝可樂 )
所以就是回去酒店就回房
妹妹各位都知道,他們 ST 完就會迅速離開
只能說,預收之錢,何患無辭!!!!
Agoda的回覆來了,所以要不要收過路費,是由他們酒店來決定
敬請告知,酒店方面在昨晚回复说總經理已審閱了所有牵涉整個過程的工作人員。
酒店方面宣稱是有落實徵收外來者的收費。 有關政策是缘由最近酒店餐飲常常出现非常多不同類型的客戶和有大量外来者加入引起顾客的投訴。因此,酒店履行征收外来加入者收費。如果客人带入外来者,酒店將收取泰銖1000每位。
在顾客抵達时,該政策清楚地显示并有告知顾客也有要求顾客簽署發票審批的。
當這個有爭議時,酒店的業務經理再次解釋了酒店的按簽訂收費。
酒店方面是為了維持酒店的聲譽才履行這樣的政策的。
如有任何不便,敬請原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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